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、鄂尔多斯市、市煤炭局有关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和政策。
(二)负责全市煤矿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,抢救遇险遇难人员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(三)负责全市煤矿的预防性安全查检及隐患排查。
(四)负责全市煤矿辅助救护队员的培训。
二、机构设置
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相当科级事业单位,隶属于市煤炭局。内设机构5个,分别为:综合科、战训科、人事培训科、后勤保障科、直属矿山救护机动大队。均为副科级建制。
三、2016年度预算收支出情况及说明
(一)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
2016年收入10222701元,支出10222701元。
(二)2016年预算支出说明
1.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(2080301):1537092元。
2.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(2080302):67872元
3.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(2080303):408468元
4.应急救援支出(2150606):7379985元。
5.住房公积金(2210201):706128元。
四、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说明
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总计90000元,900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。